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辩护判决无罪

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辩护判决无罪
案情简介:
牟某与李某驾车在温岭美丽汇前的公共道路上互相撞击
辩护意见:
案发时间为凌晨,人车稀少,影响小
审理结果:
判决无罪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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