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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房产纠纷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,夫妻双方就房产的归属、分割、使用等问题产生的争议。以下是对婚姻房产纠纷的详细介绍:
纠纷类型
• 婚前房产纠纷:包括一方婚前全款购房、婚前按揭购房等情况,涉及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、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如何分割等问题。
• 婚后房产纠纷: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需进行分割;还有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,房产的归属和分割可能因出资情况、登记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处理原则
• 协议优先原则: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,或者在婚内达成财产协议,对房产分割有明确约定的,法院一般会优先遵从双方的约定。
• 照顾女方、孩子及无过错方原则: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,通常会对女方、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及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予以适当倾斜。
• 侵害共同财产的惩罚原则:若夫妻一方在婚内有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房产或故意制造债务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,在离婚分割房产时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。
•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:对于经营性房屋,法院可能会将其分割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;对于学区房,抚养照顾孩子的一方获得房屋的可能性更大。
典型案例
• 婚前房产加名纠纷:一方在结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“加名”,如崔某某与陈某某离婚纠纷案中,陈某某将婚前房产加名至崔某某名下,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屋归陈某某所有,但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,酌定陈某某补偿崔某某120万元。
• 父母出资购房纠纷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父母将其房产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,如范某某与许某某离婚纠纷案中,许某某父母将房产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,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等因素,法院判决房屋归许某某所有,许某某补偿范某某7万元。